章節 | 1933年聖公會出版經文 |
7:1 | 不行惡、便沒有惡事臨到你的身上; |
7:2 | 與罪孽遠離、罪孽也便離你而去。 |
7:3 | 不要在不義所犁的溝中播種、恐怕你所收穫的要有七倍的禍。 |
7:4 | 不要求上帝賜給你統治的權柄、不要求國王賜給你榮位。 |
7:5 | 在上帝面前不要自稱爲義、在國王面前不要自顯有智慧、 |
7:6 | 不要求任官吏、恐怕你不能約束人的傲慢、你便在有權勢的人面前驚懼不安。就如同在你的正路上、爲你放上一塊障礙物一樣。 |
7:7 | 切不可得罪集在城門口的會衆、留心要被會衆責備而革職。 |
7:8 | 不可故意重複犯罪、因爲第一次所犯的就當受罰。 |
7:9 | 不要說:主必悅納我所獻的那些禮物、至高的上帝必收納我一切的祭物。 |
7:10 | 祈禱不可性急;施捨不可讓人。 |
7:11 | 不可藐視心靈苦惱的人、應當記念有一位能使人升高、也能使人降卑的。 |
7:12 | 不可謀害弟兄;對於朋友和鄰舍也當如此。 |
7:13 | 不要歡喜說謊、說謊的結局沒有樂趣。 |
7:14 | 長老會議的時候你不可妄談;祈禱的時候不要用重複話。 |
7:15 | 不要恨惡勞動的工作、和耕種的工作、因爲這是上帝所命定的。 |
7:16 | 不要將自己列在罪犯中、當記念主的震怒是不能緩和的。 |
7:17 | 當除去驕傲而自卑、因爲人的希望都必歸於朽爛。(不要激烈的說:「這裏祇有強暴。」當把你自己交與上帝、並歡喜行在他的路上。) |
7:18 | 不可因財賣友;不可因貪阿斐的金子賣同胞。 |
7:19 | 不要棄絕有智的妻、美麗的妻比珍珠尤貴。 |
7:20 | 不要虐待誠實的僕人、不要虐待爲你盡力的雇工。 |
7:21 | 對於聰明的奴僕當愛他如愛你自己、並當允許恢復他的自由。 |
7:22 | 你有牲畜應當自己餵養、如果這些牲畜與你有利、你更當保守他們。 |
7:23 | 你有兒子當督責他們、在他們還年青的時候、爲他們成立家室。 |
7:24 | 你有女兒當保護他們身體的清潔、不可姑息他們。 |
7:25 | 應當令女兒出嫁、減去你的憂慮;但須嫁與通達人。 |
7:26 | 你不可厭棄你的妻、但她若憎惡你、你切不可信靠她。 |
7:27 | 你當盡心孝敬你的父、但也不可忘掉你的母親、因爲她當生你的時候受過許多苦。 |
7:28 | 你當時常記念你由父母所生、你當如何報他們的養育之恩呢? |
7:29 | 你當盡心敬畏上帝、尊重他的祭司。 |
7:30 | 當盡心敬愛造你的主、不可離棄他的執事。 |
7:31 | 要榮耀上帝、尊敬他的祭司、當按照定例給他們所應得的、就是贖罪祭的糧食、祭牲時犧牲的右腿、虔敬的祭物、和神聖的禮物。 |
7:32 | 更當伸手濟貧、使你所得的福能以完全。 |
7:33 | 一切活着的人都願接受禮物、對於已死的人也當恩待他們。 |
7:34 | 不要遠離悲哀的人、當與哀哭的人同哭。 |
7:35 | 不要忘記看望病人、因爲你看望他必受人的愛。 |
7:36 | 凡事總要想念你臨終的日期、這樣你就不致作卑陋的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