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2直接受詞
希伯來文的受詞分為「直接受詞」和「間接受詞」。「直接受詞」是句子裡面「直接」受動詞支配的受詞,不需要使用介詞,任何名詞或句子都可以作為直接受詞。在中文的表達上,「直接受詞」和「間接受詞」的概念並不明顯,如「我給你一本書」(I give a book to you.),「你」(you)是「間接受詞」,「一本書」(a book)就是「直接受詞」。在希伯來文中,to you寫成一個字,就是「你」的間接受詞。
我保衛一條道路。  (a-NI sha-MAR-ti DE-rech)אֲנִי שָׁמַרְתִּי דֶּרֶךְ׃
在以上這個句子裡,「我」אֲנִי是主詞,「我保衛」שָׁמַרְתִּי是動詞,動詞直接支配的受詞「道路」דֶּרֶךְ就是「直接受詞」。在動詞和受詞之間,沒有介詞。
這個國王說了一句話。  אָמַר דָּבָר׃(ha-ME-lech)הַמֶּלֶךְ
這個男人吃了一個餅。  ׃(LE-chem)הָאִישׁ אָכַל לֶחֶם
上面的句子裡,「一句話」דָּבָר和「一個餅」לֶחֶם都是直接受詞。
8.3確指名詞
一個希伯來文的名詞最重要的區分就是「性」(陰陽性)、「數」(單複數)、「格」(主詞、屬格、直接受詞、間接受詞)、「確」(確指和不確指),「確指名詞」包括帶有定冠詞的名詞、專有名詞和帶有所有格的名詞。
確指名詞(專有名詞) |
確指名詞(帶有定冠詞) |
不確指名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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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衛 |
דָּוִד |
這個男人 |
הָאִישׁ |
一個男人 |
אִישׁ |
耶路撒冷 |
(ye-ru-sha-LA-yim)יְרוּשָׁלַםִ |
這個城市 |
הָעִיר |
一個城市 |
עִיר |
路得 |
רוּת |
這個女兒 |
הַבַּת |
一個女兒 |
בַּת |